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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晓红
有望化解中小企业年金难的集合年金计划即将启动。
9月20日,知情人士透露,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称劳社部)下发《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稿)》之后,近日又下发了《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这预示着集合年金计划的推出已进入倒计时。
此前,紧盯几大中央企业重点客户的养老保险公司陷入了“无米之炊”的尴尬——央企屈指可数,中小企业又无适销对路的产品,做企业年金吃力不讨好。倘若推进集合年金计划,无疑会激活几乎处于“真空”的中小企业年金市场,让“嗷嗷待哺”的养老保险公司得以“喘气”。
现在,早已做足筹备的各养老保险公司纷纷活动,招募企业客户,欲在年金集合计划开启之前,分得“一杯羹”。
9月25日,中国保监会公告同意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公司向劳社部申请企业年金相关资格。这意味着企业年金市场又将多出若干竞争者。而业界则认为:“推出集合年金计划必将会引发养老金公司之间的实力较量。”
集合年金逻辑
劳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告诉本报:“集合计划最大的亮点便是中小企业参与成本降低了,能很便利地建立企业年金。”尽管集合年金计划已进入了紧张论证程序,但具体出台时间还无法确定。
集合年金计划顾名思义,是指建立集合企业年金制度,由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政府监控下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
“对中小企业而言,在完成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后,参加集合企业年金计划,也就等同于选择了上述条款。这样就省了管理人选择、合同备案、计划设立等步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交易成本得以降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何伟博士说。
他认为,我国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类似于国际上的公司型集合(多雇主)企业年金计划,即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账户、投资管理等职能进行捆绑式经营,形成标准化的企业年金服务产品向企业发售,将原来由多个企业分散承担的受托人义务由一个法人受托机构全权负责,减少了诸多重复环节。“在进行投资运作后,集合年金计划的份额估值和账户管理等类似开放式基金,新客户可以随时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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