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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近日举行。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各方专家围绕着交强险改革的话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其中,交强险费率是否过高、无责赔付能否剔除、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能否合并等问题成了讨论的热点。
让我们先来总结一下交强险的现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去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自问世以来,似乎一直不太顺当,具体费率及无责赔付等规定争议声不断。此前公布的交强险首年财务报告也因经营费用偏高、不够透明而备受质疑,甚至有人将保监会告上了法庭。种种情况促成了日前的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
保险费率凭啥那么贵
车主抱怨:区区6万元的强制保险限额,却需要花费1050元去购买,普通的商业第三者保险,七八百元的价格已经可以购买10万元的保额,相差非常悬殊,而且交强险的理赔和保额分配还限制多多。
试问,商业第三者险和强制险在运营过程中的成本差异究竟有多大?是否正是因为“强制”了就乘机赚取暴利?那位状告保监会的律师根据计算得出的结论是,交强险每年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虽然我并不认为会有那么多,但无论结余是100亿或者400亿,都说明一点,那就是交强险赚了很多钱,这明显违背了当初标榜的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车主心声:降价!费率至少降到商业第三者险的水平,人家商业第三者险是要盈利的,要求强制第三者险价格更低也不为过。
无责赔付有何根据
车主抱怨:相对于交强险费率的不合理,无责赔付则让人更加难以理解。比如说我被别人撞了,结果是我要赔钱给对方,还要跑去保险公司办理繁杂的理赔手续,这到底是谁撞了谁啊?太不公平!新交法对于行人与非机动车等弱势群体的关怀我能理解并支持,但在车与车的事故当中,这无责赔付又从何谈起?而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事故中,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一下我们车主的苦衷,这年头多数开车的也不过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并不是什么强势群体。
车主心声:取消“无责赔付”的不合理规定。如果无法取消,至少也要将人、车事故与车、车事故加以区分,取消车、车事故的无责赔付规定,另外针对无责赔付,相关机构也应该简化相关手续,不应该再额外的给无责车主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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