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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拆检定损中心加强风险管控提高理赔效率
目前,厦门市80%的简单交通事故通过“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简称“定损中心”)实现快速处理。定损中心较好地配合和完善了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在提高事故车辆查勘、理赔效率,促进道路畅通,提高保险业风险管控水平和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设立背景
随着厦门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率大幅上升,而事故车辆为保留现场往往导致道路堵塞,客观上增加了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同时,部分汽车维修企业的不规范经营,增加了理赔风险和赔案处理难度。在这种背景下,厦门保险业以降低理赔水分、提高理赔效率、促进道路畅通为目的,于2003年11月自愿发起成立了定损中心。2006年,在厦门保监局的指导推动下,定损中心得到进一步的改造和完善:一是扩大了场地面积,完善了定损设施。二是定损中心获得民政局批准,成为隶属于保险行业协会的非盈利性组织。三是实现交警入驻中心,使事故定责与保险定损、理赔工作的配合更加紧密、流畅。四是厦门9家产险公司均加入中心并派驻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拆检、定损、理赔一条龙服务。
二、定损中心的服务机制和运作方式
(一)完善了简易处理程序
定损中心成立以后,为配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以定损中心为平台的保险快速理赔规定,明确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撤离现场,共同到定损中心进行责任认定、查勘和定损,完善了简易处理程序,减少了事故车辆在道路上的滞留时间,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二)统一规范了拆检、定损流程
为确保定损中心相关功能作用的发挥,提高定损中心的运转效率,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统一的规范性拆检、定损工作流程。接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根据保单上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报案人员根据投保人对事故情况的描述决定是否安排查勘人员现场查勘。事故现场处理:对事故程度较轻,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快速处理方式的事故,保险公司不再到事故现场查勘定损,而是由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后前往定损中心;对事故程度较重,需要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或提供拖车服务的,由保险公司派出查勘人员和拖车到现场进行事故确认,然后直接将事故车辆拖回定损中心。车辆定损:车辆进入定损中心后,保险公司派驻中心的专业人员联合投保人、专业维修人员共同协商定损;需要进行拆检的,由保险公司聘请专职拆检人员或由投保人自主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入定损中心拆检,保险公司定损人员联合投保人、专业维修人员根据拆检的实际情况,一次性确认修理项目、零件更换及工时费用等后出具定损单,再由维修企业将事故车辆拖回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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