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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会评“交强险三宗罪” “无过错赔偿”确有过错(1)
今年以来,身负费率黑幕、暴利经营以及不合理的“无过错赔偿”条款这“三宗罪”,交强险被推上风口浪尖。
一方是处于强势的保监会、保险机构;一方是民意先锋奔走呼号。究竟孰是孰非?继中国保监会明确表态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接受本报独家专访,首度做出回应。
“暴利说”是不负责任的炒作
◆提取交强险三项准备金,采纳了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公开透明
新闻回放:律师孙勇连续状告中国保监会失职,致使交强险获取400亿元的“暴利”。孙勇指出,我国机动车达1亿多辆,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根据交通部公布的事故数量,每年赔偿总额不会超过200亿元。扣除费用开支200亿元,交强险一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
监管方面指出,至今年3月底,国内共有汽车5100万辆左右,平均交强险保费1050多元;摩托车8200多万辆,平均保费100元;拖拉机1300多万辆,保费50―300元不等,由于其中绝大部分是保费50元的农家自用车,平均保费按100元计。目前三项合计投保率未及80%,所以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不到500亿元。此外,由于群发性事故、私了性事故较多,公安部、交通部事故统计数字,远未及保险公司赔案数多。
保险行业协会车险项目负责人黄跃灵:事实上,车险经营并不像其他行业那样,可以用简单的算术法――“保费-赔偿-成本=利润”。保费收上来以后,保险公司要按规定提取“三项准备金”:未了责任准备金、未决赔偿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准备金。简单说,就是要留出一部分钱,支付今后可能发生的赔案。比如,一位车主在2006年6月30日投保,从会计账目上,保费属于2006年,可这辆车一半的保险责任发生在2007年,保险公司必须提取准备金。
目前,国际上提取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方法包括1/2法、1/8法等,最精准的是1/365法,就是按天来计算:当年1月1日投保的保单,保险公司当年已赚保费收入是“保费×1/365”,而未了责任是“保费×364/365”,最后一天的保单,两项计费额度则相反……为了最大限度地使费率科学、公允,交强险采纳了1/365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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