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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规范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格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是对人身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提供给投保人的装订成册的整套材料(以下简称“保单册”)的制定工作进行标准化指导。 三、本指引重点对保单册两方面内容的制定工作进行指导:一是人身保险保单册的构成要件;二是人身保险条款。 四、本指引适用于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业务,包括个人人寿保险合同、个人健康保险合同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五、本指引为指导性文件,具体保单册的设计制作,各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自主决定。
第二章 人身保险保单册
第一节保单册的构成
一、保单册包含以下材料: 1、保单册封面 2、保单册目录 3、客户须知 4、保险单 5、现金价值表(如有) 6、减额交清保额表(如有) 7、保险条款 8、投保单(副本) 9、送达回执 10、客户服务指南 11、首期保险费发票或收据 12、封底 13、根据产品特点加入的其他材料 14、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险公司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哪些材料是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哪些材料仅提供辅助的服务信息,不是保险合同组成部分。 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应列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 不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定。其中的服务信息可能变化的,应注明消费者通过何种方式能够获得最新信息。 三、保单册包含的材料可以装订为一本或多本。装订为多本的,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客户须知应装订在同一本内,且每本都应由投保人亲自签收。
第二节 保单册各项构成的主要内容
一、封面和封底 封面或封底的显著位置应印有公司服务电话、公司/分公司详细联系方式。 二、客户须知 应对投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重点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 2、请投保人全面理解购买的产品,确定选择了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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